1.云南官方发布的旅游最严整顿令包括哪些内容
3月27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相关情况。
据了解,措施将于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具体内容:一、加强旅游购物管理(一)取消旅游定点购物。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再对旅游购物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认定,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再定点接待旅游团队,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省国税局配合)(二)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禁购物商店尤其是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旅游者集中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串通,通过购物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
严禁景区景点、演艺、住宿、餐饮等旅游者集中活动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商店消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三)严惩针对旅游者的欺诈销售。
严厉打击各类商店以及酒吧、餐厅等场所通过“药托”“酒托”等方式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强迫购物、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商局牵头;省公安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配合)二、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四)禁止“不合理低价游”。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
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次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工商局、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五)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出台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
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依法从严处理。(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负责)(六)严格监管旅游合同。
加大对旅游合同的日常监管,对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及监管部门实时查询,确保公开、透明。
(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七)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根据旅游者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旅行社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通过约谈、加大检查力度、限制新增业务范围、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配合)三、改进导游管理方式(八)建立全省导游管理平台。
建立全省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将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九)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
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方便旅游者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网上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行业协会对导游进行评价考核和自律管理。
实时动态公布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违法违规情况和星级评定结果,为旅游者自主选择提供参考,形成导游良性竞争机制和良好执业环境。(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十)强化签约导游管理。
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景区景点等机构,对签约导游进行严格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四、加强景区景点监管(十一)实施新的景区景点管理办法。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借鉴先进省(区、市)经验,立足云南实际,制定出台我省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强化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省旅游发展委,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十二)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
加大对景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强景区内部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规范景区经营行为,禁止捆绑销售、园中园、票中票、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行为。(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
2.2017年云南旅游市场查处情况如何
从云南省工商局获悉,2017年以来,云南加大旅游市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力度,共检查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网站1628个,发现涉嫌违法线索418条,查处“霸王条款”246条。
云南省工商部门将旅行社、旅游购物店及其网站使用的旅游合同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作为检查重点,并通过行政约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处等形式,及时纠正“霸王条款”。
据介绍,云南共检查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网站1628个,发现涉嫌违法线索418条,其中虚假宣传31条,“霸王条款”246条,假冒伪劣3条,其他信息38条。涉嫌违法线索目前已责成相关州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截至2017年12月,云南共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案件14件,罚没金额18.10万元。“违法合同主要涉及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加重消费者责任等方面。”云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云南省工商局表示,下一步,云南将深入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整治,以旅游业、电信、汽车、餐饮等行业为整治重点,并进一步推动监管范围向网络交易、电商领域延伸。
3.云南最严旅游整治后迎五一小长假游客体验不错是怎么回事
5月2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五一小长假刚刚结束,在过去的三天里,旅游业当仁不让地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亮色。
据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综合测算,全国共接待游客1.34亿人次,同比增长14.4%。云南这个曾经旅游大省,因为多起旅游恶性事件,近年来饱受诟病。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此前用“既爱又恨、由爱生恨、爱恨交加”三个词形容自己对云南旅游的感受,“第一,市场失范,没有规范。市场普遍存在不合理低价游经营模式,导致价格欺诈、垄断经营、虚假宣传、强迫消费等市场乱象屡禁不止。
第二,业态落后,观光产品比重大,过度依赖门票收入,新产品新业态培育不足,不能有效满足旅游市场多元化、高端化需求。三是管理滞后,旅游企业规范化经营水平、信息化管理不高,旅游行业自律意识、自律能力不足,标准化管理不严,旅游综合管理水平不高,应急处理能力薄弱。”
因不合理低价游经营模式导致的市场乱象,已经不得不治——国家旅游局持续半年之久的“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近日通报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6例与云南有关。朱伯威认为,云南旅游市场真正整顿好,除了在把握大方向、整顿政策持久不松懈,政府应该针对节点,推行更加细致的措施,“导游骂人问题,我们用史上最严方法治理导游,一旦落实就下行政规定,不按照服务质量对待游客,哪个导游出问题,一次吊销执照。
昆明导游9000多,吊销1000多个导游(资格),还有7、8000导游,我不相信不能支撑云南旅游发展;某个旅行社或者购物点再搞欺诈,一经投诉、落实,旅游执法能力很强,要发挥执法队伍应该起的作用,代表政府落实史上最严的(措施)处理节点问题,而不是把一个行业都扫进去。”。
4.云南旅游丑闻那么多,为什么那么多游客还是要去云南旅游
说起云南,很多人都会想到云南旅游那些坑人的事情,一般来说,一旦旅游地太多这种旅游丑闻之后,一般都会少很多人去那里旅游,但是据相关数据表明云南全省份在2017年接待海外旅游者650万人次,而在2016年的时候海外游客只有600万游客左右,相对于2016年还是有上升的,这个对于小编来说,感觉不科学,但是细想下,大概还是有那么多人愿意去云南旅游的原因了。
个人觉得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就是在于云南的在众多旅游者心中都是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旅游地。不信你去问下街头的路人或者是在校的大学生,他们都会有一个云南旅游梦,正如很多人会有一个西藏梦一样。在国内的游客心中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在网络上或者电视上关于云南的宣传也不少,特别是那些民谣歌曲,比如《去大理》等等,也许就因为这个,游客还是络绎不绝。
第二个原因也许就是云南的风土人情还是比较有民族特色的,比如云南的纳西族,对于国内其他民族来说,这个是非常有特点,其他民族大多数都是男人当家,女人做家务,但是在云南这里,纳西族的男人做家务,女人当家。有人说,去纳西族居住的地方,你会有机会发现,那些杀猪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男人只是在帮忙收钱而已。因为纳西族还是母系社会,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男女这些地位啥的也无所谓了。而这些文化在其他地方是难得一见的,所以这个也是虽然有很多旅游丑闻,但是还是会有很多游客因为这些特色而去那里旅游的。
最后一个就是,我觉得也是比较重要的就是,还是因为云南这个地方的独特的旅游资源,特别是风光资源,比如玉龙雪山、雨崩村、丽江古城,还有稻城亚丁等让世界向往的风光美景。每个游客去云南旅游大多数是为了这些风景而去的,那些旅游丑闻也只是部分而已,你觉得呢?可以分享云南旅游的经历哦!更多旅游记得关注广州周末